
合環
合環:是指在電力系統電氣操作中將線路、變壓器或斷路器串構成的網絡閉合運行的操作。
兩條線路合環運行的必要條件是:
1、合環點相位應一致。如**合環或檢修后可能引起相位變化的,必須經測定證明合環點兩側相位一致;
2、如屬于電磁環網,則環網內的變壓器接線組別之差為零;特殊情況下,經計算校驗繼電保護不會誤動作及有關環路設備不過載,允許變壓器接線差30°時進行合環操作;
3、合環后不會引起環網內各元件過載;
4、各母線電壓不應超過規定值;
5、繼電保護與**自動裝置應適應環網運行方式;
6、電網穩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還要注意在合環操作時,必須保證合環點兩側相位相同,電壓差、相位角應符合規定;應確保合環網絡內,潮流變化不超過電網穩定、設備容量等方面的限制,對于比較復雜環網的操作,應先進行計算或校驗,操作前后要與有關方面聯系。
兩條線路長期合環運行并沒有太多優勢。許多情況下,兩條線路合環運行,是為了平穩“倒路”,即從一個線路供電,轉到另一個線路供電。
電網合環操作應注意的問題?
必須相位相同,電壓差、相位角應符合規定。在220kV、110kV環路阻抗較大的環路中,合環點兩側電壓差*大不超過30%,相角差不大于30度(或經過計算確定其*大允許值)。500kV、220kV環路中合環開關兩側電壓差一般不超過10%,*大不超過20%,相角差*大不超過20度。應確保合環網絡內,潮流變化不超過電網穩定、設備容量等方面的限制,對于比較復雜環網的操作,應先進行計算或校驗,操作前后要與有關方面聯系。
合環基本操作規程:
根據電力系統調度規程,分區運行的電網在合環時應滿足“同一系統下、相位正確,電壓差在20%以內”三個條件,一般有如下的基本操作規則:
(1)明確知曉合解環系統是屬于同一系統,且對合環后潮流大致掌握;
(2)了解上**的網絡狀況,特別是涉及到上**調度管轄的網絡時,應取得有關調度的同意;
(3)了解兩側系統的電壓情況,考慮合環點兩側的相角差和電壓差,以保證合環時潮流變化不會引起繼電保護動作;
(4)消弧線圈接地的系統,應考慮在合解環后消弧線圈的正確運行;
(5) 應使用開關進行合解環操作。
合環操作中,應考慮合環時潮流的變化。這可根據上**網絡的運方情況和網絡參數,參與合環的低壓側母線壓差、原有潮流情況,以及運行經驗來估計。如估計潮流較大有可能引起過流動作時,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將可能的保護停用;
(2)在預定解列的開關設解列點(必要時可更改定值),并通知變電值班員注意潮流變化和保護動作情況;
(3)參與合環的兩低壓側母線電壓差調至*小,正常合解環操作時壓差*大不超過10%,事故處理時35kV一般不宜超過15%,110KV及以上不宜超過20%;
(4)如果壓差較大,估計環流較大時,亦可用改變系統參數來降低環流或同時采用(1)、(2)項辦法。盡可能避免重荷側電壓高于輕荷側較多的情況;
(5)比較復雜的兩系統合解環操作,并且又無運行經驗時,宜先通過潮流計算。
為避免合環時兩端變電所開關跳閘,或即使發生開關跳閘也應保證不中斷供電。
主要有以下幾條措施:
(1)兩側變電所l0kV母線對系統的短路阻抗差異不大(兩側變電所變壓器類型相同,上級電網并列運行)的合環操作,只要調整好兩側變電所l0kV母線的電壓差值小于10%,2公里以內的短線路小于5%就能可靠避免因環流造成的開關跳閘情況;
(2)兩側變電所不同類型的變壓器如:110kV/35kV/l0kV變壓器與35kV/l0kV變壓器、110kV/35kV/l0kV變壓器與110kV/l0kV變壓器,35kV/10kV變壓器與110kV/l0kV變壓器在進行l0kV側合環操作時會產生較大的環流,可能會引起過電流動作造成開關跳閘。此類操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改變運行方式減小兩側變電所l0kV母線對系統短路阻抗的差值;
•提高對系統短路阻抗較大一側的變電所l0kV母線電壓,以降低對系統的短路阻抗值。
•退出對系統短路阻抗較小一側變電所l0kV合環線路的重合閘,確保在合環操作失敗時不中斷供電。
(3)對合環電流大的線路進行合環操作時*好待有關操作人員到現場后才開始操作,盡量縮短合環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