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對監理的質量控制
項目的建設過程執行工程監理制,是現行水電建設市場走向規范化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并與國際上通行的項目建設管理方法接軌。水電工程項目建設監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對工程建設進行質量控制。為了能夠保證項目的正確實施,以及監理單位能夠有效地對實施過程進行質量控制,業主應將委托的監理工作內容具體化,并賦予監理相應權力。就質量控制而言,應委托監理以下內容:
(1)督促承建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并監督實施。
(2)檢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并進行必要的測試和監控。
(3)監督承建單位嚴格按技術標準和設計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質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單位實施預控措施。
(4)抽查工程施工質量,對隱蔽工程進行復驗簽證,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及處理。
(5)組織工程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的預驗收,并對工程施工質量提出評估意見。
為確保監理單位有能力履行監理合同,業主必須對監理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優選監理單位。在此基礎上,業主通過對以上委托內容具體實施過程的監督控制,使監理工程師較好地履行監理委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職責,達到對工程建設質量進行控制的目的。
業主對監理的監督控制,主要通過監理工作月報和進行現場監督。監理工作月報主要反映內容之一就是對工程建設質量的控制情況。它包括:單元工程驗收情況;本期單元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統計;單元工程優良率控制圖;分部工程驗收情況;施工試驗情況;質量事故;暫停施工指令;本期工程質量分析(包括產生工程質量問題的原因和質量對策一覽表)。現場監督就是業主派駐現場管理人員(如可設現場質量控制部),根據監理月報反映的質量情況,通過現場勘察,來督促監理和施工單位對有關質量問題采取相應措施,共同搞好質量控制,達到質量控制的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