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儀器容量的選擇
檢測儀器容量的選擇
在變頻調速器的說明書中,為了幫助用戶選擇容量,都有"配用電動機容量"一欄,然而,這一欄的含義卻不夠確切,常導致變頻器的誤選。
各種生產機械中,電動機的容量主是根據發熱原則來選定的。就是說,在電動機帶得動的前提下,只要其溫升在允許范圍內,短時間的過載是允許的。電動機的過載能力一般定為額定轉矩的1.8-2.2倍。電動機的溫升,所謂"短時間"至少也在十幾分鐘以上。而變頻調速器的過載能力為:150%,l分鐘。這個指標,對電動機來說,只有在起動過程才有意義,在運行過程中,實際上是不允許載。
因此,"配用電動機容量"一欄的準確含義是"配用電動機的實際*大容量"。實際選擇變頻器時,可按電動機在工作過程中的*大電流來進行選擇,對于鼓風機和泵類負載,因屬于長期恒定負載,可直接按"配用電動機容量"來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