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視覺與暗視覺
明視覺與暗視覺
明視覺和暗視覺(Photopic and Scotopic Vision) 不同波長的光刺激在兩種亮度范圍內作用于視覺器官而產生的視覺現象。在光亮條件下,視錐細胞能夠分辨顏色和物體的細節。當刺激物作用于視網膜中央凹時,視敏度*高,偏高中央凹5°時,視敏度幾乎降低一半,在偏離中央凹40—50°的地方,視敏度只有中央凹的1/20。社網膜不同部位視敏度的判別與視錐細胞的分布情況是一致的。視風膜一定區域的視錐細胞數量決定著視覺的敏銳程度。視桿細胞只在較暗條件下起作用,適宜于微光視覺,但不能分辨顏色與細節。1912年。J.V.凱斯根據上述事實,提出了視覺的兩重功能學說,認為視覺有兩重功能:視網膜中央的“視錐細胞視覺”和視網膜邊緣的“視桿細胞視覺”,也叫做明視覺和暗視覺。
由于視覺的兩重機能,正常視覺的人由光亮環境到黑暗環境時,由視錐細胞視覺轉到視桿細胞視覺,對不同波長的光的視覺感受性也發生變化。在光亮條件下,人眼可看到光譜上明暗不同的各種顏色。光譜亮度降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人眼便看不到光譜上的各種顏色,整個光譜表現為一條不同明暗的灰帶。通過實驗確定人眼觀察不同波長的光達到同樣明度時所需的輻射能量,可以確定人眼對不同波長可見光譜的感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