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局出臺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測量新規范
1 概述
電業局出臺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測量新規范DL/T——20規定了直流電阻測試儀(以下簡稱直阻儀)的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標簽、使用說明書、包裝、運輸、貯存。
本部分適用于采用四端紐伏安法測量原理,能直接顯示感性負載以及電氣設備和材料直流電阻測量值的電阻測試儀。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使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修改單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91-2000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6587.1-1986 電子測量儀器 環境試驗總綱
GB6587.2-1986 電子測量儀器 溫度試驗
GB6587.3-1986 電子測量儀器 濕度試驗
GB6587.4-1986 電子測量儀器 振動試驗
GB6587.5-1986 電子測量儀器 沖擊試驗
GB6587.6-1986 電子測量儀器 運輸試驗
GB6587.7-1986 電子測量儀器 基本**試驗
GB6587.8-1986 電子測量儀器 電源頻率和電壓試驗
GB/T6593-1996 電子測量儀器質量檢驗規則
GB11463-1989 電子測量儀器可靠性試驗
GB50150-1991 電汽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
JJG315-1983 直流數字電壓表
JJG837-1993 直流電阻表
JJG1001-1998 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
DL/T596-1996 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3 術語和定義
3.1 直流電阻測試儀 D.C resistance tester
采用四端紐伏安法測量原理,能直接顯示電阻值的一種儀器。
3.2 〔顯示裝置的〕分辨力 resolution〔of a displaying device〕
顯示裝置能有效辨別的*小示值差。
3.3 電流端鈕 C1、C2 current terminal
四端法測量電阻時的電流輸入端。
3.4 電壓端鈕 P1、P2 voltage terminal
四端法測量電阻時的電壓取樣端。
4 型號命名
LYZZC □ —— □
額定輸出電流
產品型號
產品名稱代號
5 技術要求
5.1 正常工作大氣條件
a) 環境溫度:(0~40)℃;
b) 環境濕度:不大于80%;
c) 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m。
5.2 交流電源
5.2.1 正常工作電源
a) 額定電壓:單相220×(1±10%)V;
b) 頻率:50Hz±1Hz;
c) 波形:正弦,波形失真度不大于5%。
5.3 主要技術參數
5.3.1 額定電流和測量范圍
直阻儀的額定電流和測量范圍見表1。
表1 額定電流和測量范圍
額定輸出電流 A | 測量范圍 Ω |
1 | 0~20Ω |
3 | 0~4Ω |
5 | 0~4Ω |
10 | 0~2Ω |
20 | 0~2Ω |
40 | 0~0.2Ω |
注: 用戶對產品的額定輸出電流值和測量范圍有特殊要求時,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
5.3.2 直阻儀的誤差表示
5.3.2.1 **誤差
△=±(a%Rm+b%Rm)………………( 1 )
或 △=±(a%Rm+n字)………………( 2 )
式中:
Rx——被檢表示值;
Rm——被檢表的滿量程值;
a ——與讀數有關的誤差系數;
b ——與滿量程有關的誤差系數;
n ——固定項誤差(n倍的分辨力)。
5.3.2.2 相對誤差
γ=±(a%+b%Rm/Rx)………………( 3 )
5.3.3 直阻儀的準確度級別
準確度等級應符合如下系列:0.05、 0.1、 0.2。其各級別的等級指標、允許誤差以及誤差系數見
表2
表2 準確度級別.允許誤差以及誤差系數
準確度級別 | 允許誤差(Rx=Rm) | 誤差系數(a+b)% |
0.05 | ±0.05 | ≤0.05 |
0.1 | ± 0.1 | ≤0.1 |
0.2 | ± 0.2 | ≤0.2 |
5.3.4 示值誤差
在測量范圍內,任一檢定點的示值誤差,應不大于允許誤差。
5.3.5 線性誤差
在測量范圍內,檢定中*大**誤差與量程滿度值的比值的百分數為線性誤差,應不大于允許誤差。
5.3.6 穩定性誤差
在測量范圍內,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其他條件保持不變,檢定點示值相對于實際值的*大變化量,應不大于允許誤差。
5.3.7 分辨力
直阻儀的分辨力應與對應的量程相適應。
5.3.8 額定輸出電流
直阻儀在進行其測量范圍上限電阻值測試時的實際輸出電流值應不小于額定輸出電流。
5.3.9 感性負載測量
直阻儀在進行感性負載測量時應能有效. 準確地測量出直流電阻值。對于設有自動判別鎖定測量結果功能的直阻儀,應另外設置手動判別測量結果的功能。
5.4 **性能
5.4.1 絕緣電阻
直阻儀電源輸入端對機殼的絕緣電阻不應小于2MΩ。
5.4.2 介電強度
直阻儀電源輸入端對機殼之間的絕緣應能耐受頻率為50Hz,1.5kV交流電壓,歷時1min。試
驗期間不應發生閃絡和擊穿。
5.4.3 消弧功能
直阻儀應具有消弧功能。.
5.4.4 免遭反電勢損壞的保護功能
直阻儀完成免遭反電勢損壞的保護功能試驗后,選取若干檢定點重新進行示值誤差試驗。其示值誤差應不大于允許誤差。
5.5 外觀及標記
產品及配套器件外觀應完好,各轉換開關和接線端鈕的標記應齊全清晰、接插件接觸良好、開關轉
動靈活、定位準確、外殼上應有明顯可靠的接地端子。直阻儀上應有型號、名稱、準確度級別、額定輸出電流、測量范圍、出廠編號、出廠日期、制造廠名等標記。
5.6 電源頻率與電壓試驗
按GB6587.8-1986的規定,在電源頻率為50Hz±1 Hz,電源電壓為220×(1±10%)V的工作條
件下,其性能特性應符合產品標準的規定。
5.7 溫度試驗
直阻儀應能承受GB6587.2-1986組別為Ⅱ的溫度試驗。
5.8 濕度試驗
直阻儀應能承受GB6587.3-1986中組別為Ⅱ的濕度試驗。
5.9 機械性能
5.9.1 振動試驗(正弦)
直阻儀應能承受GB6587.4-1986中組別為Ⅱ的振動試驗。
5.9.2 沖擊試驗
直阻儀應能承受GB6587.5-1986中組別為Ⅱ的沖擊試驗。
5.9.3 運輸試驗
直阻儀應能承受GB6587.6-1986中組別為Ⅱ的運輸試驗。
5.10可靠性
直阻儀的平均無故障時間(MTBF)應小于1000h。
6 試驗方法
6.1 試驗條件
6.1.1 試驗的標準大氣條件
a) 環境溫度:(15~25)℃;
b) 環境濕度:40~65%;
c)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m。
6.1.2 試驗的標準電源
a) 額定電壓:單相220×(1±10%)V;
b) 頻率:50Hz±1Hz;
c) 波形:正弦,波形失真度不大于3%。
6.2 示值誤差試驗
直阻儀的示值誤差試驗用四端紐過渡直流標準電阻作為標準器進行檢定。
6.2.1 對標準器的要求
a) 標準器為四端紐過渡直流標準電阻器;
b) 標準器的允許誤差**值應小于直阻儀允許誤差**值的1/4;
c) 標準器的額定電流應大于直阻儀的額定輸出電流;
d) 標準器的年穩定性應小于被檢直阻儀的允許誤差**值的1/10。
6.2.2 檢定點的選取
a) 在基本量程內均勻選取十個檢定點進行示值誤差檢定;
b) 在非基本量程內選取上、中、下三個檢定點進行示值誤差檢定。
注: 基本量程為測量儀器不經過量程變換器直接接入的量程。
6.3 線性誤差試驗
線性誤差試驗與示值誤差試驗同時進行。
6.4 穩定性誤差試驗
穩定性誤差試驗在*小量程進行,在規定的測量時間30min內,每隔5min記錄一次數據,計算其*大變化量。
6.5 *小分辨力試驗
直阻儀的*小分辨力在*低檔進行測定。通常采用在一個低值電阻上并聯一個較大的電阻,使其電阻的變化等于要測的分辨力。
6.6 額定輸出電流試驗
將直阻儀的交流供電電源調置198V,直阻儀的輸出端接入電阻性負載,使負載電流等于額定輸出
電流,用標準電流表測量輸出端的電流值。試驗時應選擇額定輸出電流的平方,與該量程測量范圍的上限值的乘積為*大來進行該項試驗,
6.7 感性負載試驗
直阻儀在進行感性負載特性試驗時, 可采用測量實物電感方式進行。
6.8 **性能試驗
6.8.1 絕緣電阻試驗
按GB6587.7-1986的試驗程序進行。直阻儀處于非工作狀態。開關置于接通位置,測量電源端子
機殼的絕緣電阻。電源端子對機殼的絕緣電阻使用500V的絕緣電阻表進行試驗。
6.8.2 絕緣強度試驗
用輸出電壓不低于2000V的工頻耐壓裝置在電源輸入端與機殼之間施加1.5kV電壓,歷時1min。
6.8.3 消弧功能試驗
直阻儀消弧功能試驗可與感性負載試驗同時進行。
6.8.4 免遭反電勢損壞的保護功能試驗
直阻儀輸出端接入感性負載進行測量,當測量進行一段時間時突然人為拿開電流夾具,以此產生反電勢考核直阻儀保護功能。
6.9 溫度試驗
根據4.10的要求,按GB6587.2-1986第2章規定的試驗要求和第3章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
6.10濕度試驗
根據4.11的要求,按GB6587.3-1986第2章規定的試驗要求和第3章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
6.11機械性能試驗
6.11.1振動試驗(正弦)
根據4.12.1的要求,按GB6587.4-1986第2章規定的試驗要求和第3章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
6.11.2沖擊試驗
根據4.12.2的要求,按GB6587.5-1986第2章規定的試驗要求和第3章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
6.11.3運輸試驗
根據4.12.3的要求,按GB6587.6-1986第2章規定的試驗要求和第3章規定的試驗方法進行。
6.12可靠性試驗
按GB11463-1989表1定時定數截尾試驗方案1-1的規定進行。依據可靠性試驗方案主要失效判據
的規定,做出可靠性試驗判決。
7 檢驗規則
產品檢驗分型式檢驗、出廠檢驗、常規檢驗。檢驗項目見表3。
表3 檢驗項目
序號 | 檢驗項目 | 型式檢驗 | 出廠檢驗 | 常規檢驗 |
1 | 外觀檢查 | √ | √ | √ |
2 | 示值誤差 | √ | √ | √ |
3 | 線性誤差 | √ | √ | √ |
4 | 穩定性誤差 | √ | √ | √ |
5 | *小分辯力試驗 | √ | √ | |
6 | 額定輸出電流試驗 | √ | √ | |
7 | 感性負載試驗 | √ | √ | √ |
8 | 絕緣電阻試驗 | √ | √ | √ |
9 | 介電強度試驗 | √ | √ | √ |
10 | 消弧功能檢驗 | √ | √ | √ |
11 | 免遭反電勢損壞的保護功能檢驗 | √ | √ | √ |
12 | 溫度試驗 | √ | | |
13 | 濕度試驗 | √ | | |
14 | 振動試驗 | √ | | |
15 | 沖擊試驗 | √ | | |
16 | 運輸試驗 | √ | | |
17 | 可靠性試驗 | √ | | |
7.1 型式試驗
型式試驗的目的在于檢驗產品設計的合理性和在本技術條件下適應性。
7.1.1 應進行型式試驗的情況
a) 新產品定型鑒定前;
b) 產品轉廠生產定型鑒定前;
c) 正式生產時,定期或累計一定產量后(周期和數量由企業標準規定);
d) 正式投產后,如設計、工藝材料、元器件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e) 產品停產1年以上又重新恢復生產時;
f) 國家技術監督機構或受其委托的技術檢驗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g)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批產品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h) 合同規定時。
7.1.2 型式檢驗的抽樣與判定
型式檢驗的抽樣與判定按GB/T6593-1996的要求進行。
7.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的目的在于檢驗產品制造過程中的缺陷和測量準確度。
7.3 常規檢驗
直阻儀所測數據直接影響電力系統**運行,使用中的直阻儀必須每年檢驗一次。以保證直阻儀測量準確可靠。
8 標志、標簽、使用說明書
8.1 電業局出臺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測量新規范標志
每臺直阻儀必須在機箱的顯著位置設置持久明晰的標志或銘牌,標志下列內容
a) 直阻儀的型號、代號及產品標準編號;
b) 產品名稱的全稱;
c) 制造廠名全稱及商標;
d) 技術指標;
e) 出廠年月及編號;
f) **注意事項。
8.2 電業局出臺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測量新規范標簽
a) 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的名稱、產品標準編號、商標;
b) 生產企業名稱、詳細地址、產品原產地;
c) 種類、規格、型號、等級;
d) 許可證號。
8.3 電業局出臺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測量新規范 使用說明書
變壓器直��電阻測試儀的使用說明書應給出如何**和正確地使用本設備的全部信息。其信息應包括下列內容
a) 工作原理框圖;
b) 主要技術指標及主要功能;
c) 面板說明;
d) 試驗接線圖;
e) 操作規范或步驟;
f) **注意事項;
g) 產品成套性;
h) 保修事項;
i) 常見故障及解決辦法。
8.4 包裝標志
包裝箱上應以不易洗刷或脫落的涂料作如下標記
a) 發貨廠名、產品名稱、型號;
b) 收貨單位名稱、地址、到站;
c) 包裝箱外形尺寸(長×寬×高)及毛重;
d) 包裝箱外面書寫“防潮”、“向上”、“小心輕放”等字樣。
9 包裝、運輸、貯存
應在產品的標準中規定包裝、運輸、貯存要求或引用有關的包裝、運輸、貯存標準。
9.1 包裝
9.1.1 包裝前的檢查
a) 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的合格證(產品合格證的編寫應符合GB/T14436的規定)和技術文件、附件、備品、備
件齊全;
b) 裝箱單和隨機備附件清單齊全;
c) 產品外觀無損傷;
d) 產品表面無灰塵。
9.1.2 包裝的一般要求
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應有內包裝和外包裝,可動部分應鎖緊扎牢,包裝應有防塵、防雨、防水、防潮、防震等措
施。
9.2 運輸
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應適于陸運、空運、水運(海運),運輸裝卸按包裝箱上的標志進行操作。
9.3 貯存
包裝完好的變壓器直流電阻測試儀應滿足GB/T191-2000中的條款規定的貯存運輸要求,長期不用的直阻儀應保留
原包裝,在相對濕度不大于85%的庫房內貯存,室內無酸、堿、鹽及腐蝕性、爆炸性氣體和灰塵以及雨、雪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