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計
用于測量低于大氣壓的稀薄氣體總壓力的儀表,又稱真空規。真空計的測量單位沿用壓力測量單位,壓力的國際單位為帕(Pa),曾使用的單位還有托(Torr)和毫巴(mbar)等。
可分為**和相對兩大類。凡能從其本身測得的物理量(如液柱高度、工作液、比重等)直接計算出氣體壓力的稱**真空計,這種真空計測量精度較高,主要用作基準量具。相對真空計主要利用氣體在低壓力下的某些物理特性(如熱傳導、電離、粘滯性和應變等)與壓力的關系間接測量,其測量精度較低,而且測量結果還與被測氣體種類和成分有關。因此相對必須用**標定和校準后方能用作真空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