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通辽至鲁北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码:CBL_20150211_13033038
? 开标时间:2015-03-18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内蒙古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通辽至鲁北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通辽至鲁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至鲁北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 906 号)文件批准立项,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至鲁北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4]1024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完成审查。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地方自筹和银行贷款,并已落实。项目业主为通辽市通辽至鲁北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通辽至鲁北段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长春至深圳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的组成部分,东接双辽至通辽高速公路,南接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西接已建成的赤峰至通辽高速公路,北接自治区省际通道,其中双辽至通辽、赤峰至通辽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
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通辽至鲁北段起自通辽东互通式立交,接已建成通车的好力堡(蒙辽界)至通辽高速公路,经科尔沁、西宝日吐、舍伯吐、珠日河,止于现有通辽至鲁北**公路鲁北南收费站,全长160.070公里。
本项目主线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西宝日吐约30 公里路段采用新建方案,路基宽度26 米;西宝日吐至珠日河约44 公里路段利用现有**公路整幅改建,路基宽度维持25.5 米;珠日河至终点约86 公里路段利用现有半幅**公路单侧加宽,路基宽度拓宽至25.75 米。全线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主线设置大桥7 座(其中全幅新建3 座、左幅利用右幅新建4 座),中桥11 座(其中全幅新建5 座、左幅利用右幅新建4 座、完全利用2 座)、小桥25 座(其中全幅新建2 座、左幅利用右幅新建17 座、完全利用6 座)、涵洞115 道(其中全幅新建10 道、左幅利用右幅新建59 道、完全利用46 道)。
本项目同步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国道303 线连接线,连接线12.781 公里,K0+000~K11+640段为**公路,K11+640~K12+781.398(终点)段为二级公路。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总承包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招标范围为标段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排水防护工程、交叉工程、机电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管理、养护、房建、服务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标段号 起止桩号及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TLSG-1 1、主线桩号K0+000~K160+070,长度160.07公里。
2、国道303 线连接线桩号
K0+000~K12+781.398,长度12.781公里。 1、主线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排水防护工程、交叉工程、机电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全部工程。
2、国道303 线连接线全部工程。
2.3计划工期:3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4月1日;计划交工时间:2017年12月31日,其中(1)路基小桥涵2015年完成;(2)大中桥2016年9月完成;(3)房建工程2016年完成;(4)路面工程2016年初开工,2017年8月完成;(5)交通工程2016年开工,2017年完成;(6)绿化工程2016年开工,2017年完成),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财务要求:
a、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亿元及以上;
b、投标人在2013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
c、投标人提供作为本项目的流动资金的银行信贷证明,金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的路基工程及2项高速公路的路面工程,且通过交工验收。
在2013年度“国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未列入“国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2月11日至2015年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图纸售价 1000 元,参考资料售价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0.5亿元人民币。
报名前请与下述负责人联系
联系人: 王枫
手 机:
传 真:
邮 箱: zhaobiaobu666@163.com
邮 编:100143
地 址:北京海淀区北四环南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