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农村建设应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文/刘志澄摘自“湖北政协网”6.9 2007.07.01 22:37
帮助农民避免或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雷电灾害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是指遭受直击雷、感应雷和雷电波侵入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年来,在我省城市雷电**防御工作日益规范的同时,农村仍然是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薄弱环节,其防雷**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我省(湖北)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冷暖空气交汇频繁,加上特殊的地形地貌,使我省成为多雷暴的省份之一。国家技术标准规定:每年雷暴日数少于15天的地区为少雷区,而我省所有县市雷暴日数均偏多,年平均雷暴日达40天以上,有的*多年份达87天,而且一年四季均有雷暴发生。统计分析表明:随着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日趋严重。近4年来,我省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近100人,其中死亡62人,而死者中有61人在农村,平均每年因雷击死亡15人。与此同时,农村因雷电导致的火灾、爆炸、房屋及屋内设施损坏等事故发生的次数也有所增加。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1至9月我省发生雷击灾害2370起,其中90??以上发生在农村。(汇编者注:而大多数的电力架空线路都在农村附近及农田边或中央)
农村雷电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其一是农民群众的防雷知识缺乏,防雷、避雷意识差。遇到雷雨天气,在田间作业的农民大多数人想到的就是避雨,大树下、空旷田间的窝棚都是他们避雨的优选,而这些地方又恰恰是雷电击中率*高的地方。有些农村的学生赤脚在雷雨里上学,有些农民扛着金属农具在雷雨天气下出工,都很可能遭到雷击造成伤亡。其二是与城市相比,大多数农村经济实力相对比较弱,防雷投入的资金十分有限,防雷设施不完备,有些地方根本没有安装防雷设施。其三是农村房屋多为农民自建,没有经过正规设计和标准化施工,在建筑时没有安装雷电防护装置,而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家用电脑、电话、空调、太阳能热水器、闭路电视等电器物品大量增加,很可能引雷入室。特别是在广大山区农村,电视接收天线普遍架设在屋顶上方,且多用竹竿作为支撑,一旦遇到雷暴天气,雷电极易由金属接收天线接闪,再由天线馈线引入室内,造成电视机及室内其它设施损毁以及人员伤亡。其四是农村供电线路多由电杆架空支撑,电力线、广播线、通讯线等以架空为主,且布线不规范,乱拉乱挂现象随处可见。这些架空电线经过空旷农田引入室内,雷暴在农田上空闪击后会由其引入,危及室内设备或人员。
做好农村防雷工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2006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提出“要针对雷击伤亡事件多发生在农村的特点,加快建设农村雷击灾害高发区域的避雷装置”。鉴于我省农村雷电灾害多发频发的现状和原因分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作为一项重要的实事,重视和加强农村雷电防御工作。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加强农村防雷科普宣传,提高农民防雷**和自我保护意识
全省防雷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新闻、文化、出版、教育等部门都应积极宣传和普及防雷知识,使用各种方法让雷电常识进村、入户、入校,帮助农民掌握救护方法和防护措施。要结合一些典型雷击案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防雷减灾**生产宣传;面向农村开展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活动;设立防雷服务咨询专线电话;印制防雷常识挂图到学校、农村进行宣传;要帮助各村镇培训一定数量的宣传员,努力使防雷宣传深入扎实。
规范农村建房防雷设计,消除雷击事故隐患
要针对新农村发展和建设布局,把符合防雷规范要求的住宅建设纳入新农村布局规划,切实做好新农村建(构)筑物雷电防御装置设计审核和定期检测。
农村建房防雷设计缺失、相应措施不到位,或是选址不当,是广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农村雷电灾害频繁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有关的规划、设计、建设部门都应高度重视、大力督促农民在建房时按有关规范接受防雷设计和安装配套的防雷设施,改变他们建房时只考虑经济成本而忽视防雷**的习惯思维,纠正他们“建筑物矮小不会遭雷击,没有必要安装防雷装置”的错误认识。同时,针对山区农村住房多数依山傍水(河沙与山石交界处)或山川低坡(农田与山石交界处)而建的实际,改变其建房中不科学的选址观念,尽力避开雷击多发地段。
对电力、广播电视、通信等部门架设的农村线路,要开展防雷设计与防雷**检测,推广电源线、信号线地埋技术,减少架空线路由空旷田野引雷电进入室内的几率。
建设农村雷电监测预警网,提高农村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目前我省(湖北)雷电监测预警网很不完善。现有的雷电观测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气象部门常规雷暴日数、雷暴起始时间、方位等观测,这种观测仅仅是雷电的表象,难以揭示雷电发**展机理;二是气象、电力、航空等部门各自进行的闪电定位仪观测,由于管理体制所限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导致监测设备型号种类各不相同,站点布局不尽合理,组网方式各异,影响了雷电监测整体功能和效益的发挥,还存在着探测标准不统一、数据格式不统一、资料无法统一处理、难以共享等问题。为此,省政府应督促和支持防雷主管部门加紧规划和**建设湖北农村雷电监测预警网,发展天基、地基综合立体化雷电探测系统,并结合雷达探空以及卫星云图等观测资料,建立雷电资料共享平台;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的雷电监测和预警预报业务,利用电视、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技术手段和多种组织形式,及时发布、传递雷电预警信息;通过对区域雷电进行监测定位,准确判断雷电落区和雷击点位置,及时获取本地及周边地区的实时雷电信息,为广大农民群众合理安排出行和生产、防雷避险提供上等服务。
落实农村防雷减灾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农村防雷**检查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农村的防雷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及规划结合起来,组织做好本地区防雷减灾规划,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雷减灾责任制、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和雷电灾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农村防雷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认真行使防雷减灾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加强与防雷减灾重点行业或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合作,切实履行辖区内农村防雷**管理职责,落实农村防雷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定期开展农村乡(镇)村、学校等重点建(构)筑物的雷电灾害隐患排查,依法对农村中小学、企业、农户不符合国家防雷技术规范的防雷设施提出整改措施,提高农村防雷装置检测覆盖率。还要开展惠及农民的公共设施建设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农民采取经济实用、科学合理的防范措施避免雷击灾害。
(作者是湖北省政协委员,湖北省气象局原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