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59.5亿贷款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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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1109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td> </tr>
    8月23日,也就是本报报道内蒙古电力违规贷款(相关报道见8月21日头版<59.5亿贷款进入七个违规项目>)两天后,多家银行纷纷对此事做出回应——银行均承认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内蒙电力")提

  8月23日,也就是本报报道内蒙古电力违规贷款(相关报道见8月21日头版<59.5亿贷款进入七个违规项目>)两天后,多家银行纷纷对此事做出回应——银行均承认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内蒙电力")提供了贷款,但同时否认这些资金进入了违规电力项目。而按照银监会的检查结果,有59.5亿元的资金进入了7个违规电力项目。

  如果银行所言为实,那么,发放到违规项目中的资金到底有多少是因为挪用了银行贷款资金?内蒙电力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答案依然悬在半空。并未进入违规项目?8月23日晚,建设银行(0939.HK)率先对此事做出回应。建行新闻发言人胡昌苗认为,内蒙古新丰电厂违规建设中所反映出的银行信贷违规发放问题十分严重,但中国建设银行只是按规定程序向内蒙电力提供贷款,并没有对具体项目直接贷款,因此不存在违规信贷问题——这与其后的8月25日,建行董事长郭树清在中期业绩会上的说法一致。胡昌苗也承认,建行在跟踪观察客户贷款资金运用过程中,还存有对政策不敏感、贷后管理措施不健全等薄弱环节。建行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措施制度,防止类似的问题发生。

  另一相关银行——中信银行——有关人士则表示,中信对内蒙电力发放的5.42亿元贷款是授信贷款,不属于委托贷款。该笔贷款于2004年第四季度发放,2005年底已连本带息归还。该笔贷款属于正常的流动资金贷款,中信的贷后检���,可以确保内蒙电力将该笔贷款用于正常的流动资金用途。同样,民生银行(600016.SH)更是早在2005年年底便已经全部收回了内蒙电力的2亿元贷款。这笔贷款是通过民生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放出的,民生银行对此的解释是,民生银行在内蒙古没有机构,所以才通过北京的支行发放贷款。

  "开行没有向内蒙电力七个违规电力项目发放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有关人士称,截至2005年9月30日,开行在该公司的56.97亿元贷款余额全部投向了合规的电力项目,违规项目停工一事对开行贷款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交通银行(3328.HK)有关人士称,2005年7月时,交行向内蒙电力发放了11亿元的两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但交行没有向内蒙古的任何电厂发放过任何项目的贷款。给内蒙电力的贷款主要是用于电力支付资金,从目前检查的情况来看,这批贷款比较正常。招商银行认为,招行的贷款没有进入违规建设项目,招行提供的都是流动资金贷款,现已收回两亿元贷款及相应利息。贷款发放后,招商银行按照贷后管理规定进行了用途检查,经检查所有贷款均符合借款申请,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并有企业提供的所有内部拨款的相关凭证,显示招商银行的借款资金没有进入违规项目建设。

  中国银行有关人士也表示,中行只是向内蒙电力发放了贷款,并没有针对违规建设的项目发放贷款。

  谁的资金被挪用?但银监会的检查却显示,共有59.5亿元的资金投入到内蒙电力七个违规项目,系由内蒙电力以委托贷款的形式,通过中国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内蒙古业务部发放的,共计83笔。

  银监会对上述委托贷款所涉及的银行资金风险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在检查通报中明确表示,"各相关银行没有对项目贷款实施有效的现场跟踪管理,不能适时监控贷款流向及用途。"

  到底有哪些银行的资金进入了违规建设项目?据业内人士分析,一般来说,建设电厂的资金20%是资本金,80%都是银行贷款,所以很难相信违规建设电厂的资金全部来自内蒙电力的自有资金。况且根据银监会的检查结果,截止到2005年9月时内蒙电力获得的银行贷款余额超过200亿元,部分银行贷款资金很有可能被挪用。记者联系了银监会与内蒙电力希望了解挪用情况,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银行业知情人士透露,内蒙电力2005年度总资产约为312亿元,负债约为240亿元。全年销售收入约为148.78亿元,但利润只有4531万元。

  此外,银监会检查认定的重复发放贷款问题,有些银行也提出了不同意见。银监会发现的重复贷款金额是12.01亿元,银监会要求对内蒙古电力重复发放的项目贷款,后发放的银行应立即采取措施,收回重复发放的贷款。例如,在乌海顺达至阿盟乌素图输变电工程等3个项目中,工行已经在2004年3月31日发放了贷款,而国家开发银行又对同样的项目再次发放贷款。但国家开发银行认为,工行贷款属中短期"搭桥"性质,而开行贷款是15年长期贷款,不属于重复贷款。而对于银监会指出的银行在发放贷款中存在"打捆贷款"的问题,即银行把多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发放贷款,建行与国开行也做出澄清,建行称,目前建行不存在任何"打捆贷款",对协议中所包含的项目以及企业的贷款,在贷款程序、审批办法和风险管理方面,双方非常明确,仍完全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审批的规定程序进行调查、评估和审批才能发放贷款。开行也认为在2004年初,开行即清理了打捆贷款项目,规范了城市基础设施贷款的运作模式。(本报见习记者龙舫对此文亦有贡献)

    记者孙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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