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划定“城市蓝线”加强保护城市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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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19881 来源: 发改委信息办
  为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建设部出台《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城市蓝线内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城市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蓝线管理、对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此外,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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