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气等基础设施今起可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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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19434 来源: 发改委信息办
   《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正式实施,水、气、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将逐步把大门向社会资本敞开,公开招标特许经营者,我市基础设施领域被少数企业垄断的局面将被打破。近期,我市将继续推进京承三期等高速公路项目、房山城关污水处理厂和大兴天堂河污水处理厂项目以及区域能源市场的特许经营工作。 

  水、气、热向市场放开

  从2006年3月1日起,《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条例》明确了可以实施特许经营的三类项目,即: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

  “鉴于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是一个新事物,究竟哪些领域能够实施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摸索,为此,《条例》特别规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也可以实施特许经营。”市发改委副主任柴晓钟说。

  民营资本可参与投标

  《条例》明确规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确定后,实施机关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将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并与之签订协议授予特许经营权。

  记者注意到,此次颁布的《条例》,并没有对特许经营投资者的所有制性质进行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是中资还是外资,无论是国资还是民营资本,都可参与投标。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市水、气、热、公共交通等绝大多数城市基础设施均由国有企业来运营,如占全市供暖面积50%的集中供暖由热力集团运营,自来水完全由自来水公司负责运营,而大部分公共交通由公交总公司来运营,目前已投入运营的1号线、2号线、13号线及八通线均由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

  “打破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垄断,引入全球范围内的投资主体和专业运营企业,有利于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现代化水平。”在昨天的信息披露会上,市发改委副主任柴晓钟说。

  成本控制是竞标的关键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可以拿到这些基础设施的经营权。市发改委财金处处长谢建华表示,无论在哪个行业,政府都要设置一定的门槛,如从供应能力、供应渠道、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标准,以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运转。

  谢建华介绍说,由于自然垄断的特性,一些基础设施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要远远高于社会投资回报率。“以后他们没有这样的好日子了,特许经营投资者要向政府定期缴纳特许经营费。”

  另据介绍,在引入不同资本竞争后,成本将成为竞标成败与否的重要指标,低成本无疑具有较大的优势。因而,从长远来看,基础设施服务价格将有所下降,老百姓也会从中得到实惠。

  《条例》规定,特许经营期限根据行业特点、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但*长不得超过30年。

  政府将定期检查价格

  “放开后对政府的监管能力是个很大的挑战。”谢建华表示,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所以放开后其价格仍然按照现行政策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条例》特别提出,其价格的制定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和与社会承受力相适应的原则”。而且,“价格主管部门应建立定期审价制度,建立成本资料数据库,对产品或者服务价格进行有效的监管。”

  同时,在昨天的信息披露会上,柴晓钟也坦言,由于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工作刚刚启动,受目前硬件设施等因素的影响,在近一段时间内某些领域可能还不能完全引入竞争。但有关部门会不断推进这项工作,尽可能让老百姓享受更好的服务。

   基础设施特许经营两种运营方式

  BOT模式

  特许经营者在运营之前,也要负责基础设施的建设,特许经营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回政府,该方式主要适用于新建基础设施。

  TOT模式

  城市基础设施由政府移交特许经营者,合同期满后无偿移交回政府,这种方式主要适用现有的基础设施。

  【相关新闻】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开始征求意见 供热采暖价仍由政府定

  信报讯记者蔡雪婧昨日,建设部公布《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供热采暖价格实行政府统一定价。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15日。

  对于关注度*高的价格问题,该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供热采暖价格实行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经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特许经营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意见稿同时指出,特许经营方的合理利润,可依据当期供热行业平均投资回报率及有利于特许经营业务长期良性发展来衡量利润率水平。

  意见稿同时规定,在双方签订协议以后,乙方应该在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前一年提出特许经营期限续展的申请,不提出或者逾期提出特许经营权,将于其期限届满时终止。

  【新闻背景】

  -2003年,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要在统一管网规划、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价格监管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国有、私有和合作经营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与城市政府签订合同,参与城镇热源厂、供热管网的建设、改造和经营,取得规定范围和规定时限的特许经营权。

  -2004年5月1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指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可以实施特许经营,并对参与特许经营权竞标者提出了7个条件。

  -目前,我市自来水及大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管网、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均由政府埋单,大大降低了政府资金使用的效率。引入社会资本后,将弥补政府资金的缺口,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将大大提速。截至2005年底,已有20个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了特许经营,共吸引社会资金120亿元。(责任编辑: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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