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现城乡用电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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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13240 来源: 人民日报
    据人民日报讯 经过近7年努力,从7月起,安徽省迎来全省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结束农村电价高于城市的历史。
    据了解,1997年安徽省有13%的农村到户电价超过每千瓦时1元,部分地区竟高达2元以上,农村电价长期高出城市。为此,从1998年起,该省拉开“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简称“两改一同价”)序幕,先后投入83亿元用于农村电网建设。2004年,在“两改”基本完成和电价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安徽省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的**阶段目标。此后,该省加快城乡用电同价步伐,并抓住国家电价政策调整时机,于今年7月1日实现**阶段其他类别用电同价目标。
    据介绍,方案实施后,农村用户电价水平将大幅度降低。以1—10千伏销售电价为例,农村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电价分别由目前的每千瓦时0.906元和1.224元,降为每千瓦时0.8745元。其他类别用电也有不同程度降低。实施城乡用电**同价,每年可减轻农村用电户负担13.3亿元。 (史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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