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明年重点合同电煤不得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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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在山西省部分煤炭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座谈会上表示,煤炭企业要在确保**的前提下增加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煤价,鼓励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签订长期煤炭供应协议。他说,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

曹长庆表示,近年来,煤炭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下游产品价格的涨幅,在弥补煤炭生产成本、增加赢利能力、增强煤炭行业发展后劲的同时,也给电力、冶金、化肥、建材等煤炭下游行业带来成本上升压力,导致一些行业生产经营相对困难,有的出现全行业亏损。

曹长庆指出,煤炭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价格自律。煤炭生产和运销企业不得人为干扰和炒作煤炭价格,自觉不涨价、不提价,保持市场煤价基本稳定。他还要求煤炭产区政府认真清理妨碍市场运行的各种壁垒,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产需双方直接见面,促进煤炭在国内市场上的自由流通;认真清理各种收费,减轻煤炭、电力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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