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设备检修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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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432215 来源: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教育、**检查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要求和《设备检修**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HG 23011 - 1999  厂区动火作业**规程
    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规程
    HG 23013 - 1999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规程
    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规程
    HG 23015 - 1999  厂区吊装作业**规程
    HG 23016 - 1999  厂区断路作业**规程
    HG 23017 - 1999  厂区动土作业**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设备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4  检修前的准备
4.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作业证》。《设备检修**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4.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措施。
4.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措施。
4.4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负**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程的**工作。
4.5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作业证。
4.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要求。
5  检修前的**教育
5.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教育。
5.2  **教育内容
5.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规章制度。
5.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因素及对策。
5.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5.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措施。
6  检修前的**检查和措施
6.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标志并加锁。
6.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6.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可靠。
6.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6.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6.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6.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的杂物清理干净。
6.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6.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7  检修作业中的**要求
7.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7.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7.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工作规定。
7.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7.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6  对《设备检修**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8  检修结束后的**要求
8.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8.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8.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设施要恢复正常。
8.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8.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8.6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8.7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9  《设备检修**作业证》的管理
9.1  《设备检修**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9.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作业证》相关栏目。
9.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作业证》相关栏目。
9.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9.5  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9.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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