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承诺到2010年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05年基础上削减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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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315340 来源: 中国华电集团
    

本网讯  5月29日,“十一五”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启动仪式在天津举行。**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仪式并宣布“十一五”燃煤电厂脱硫工程正式启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贺恭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签定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承诺到2010年底,集团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44.9%。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省市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周生贤同时与山西、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广东、贵州7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代表签定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集团公司作为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发电企业,始终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积极树立和维护“诚信、高效、合作、服务、环保”企业形象。集团公司成立三年来,始终坚持环境保护与公司发展相协调,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和工作力度。至2005年底集团公司两控区“十五”计划重点火电厂脱硫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已投运的脱硫机组装机容量506万千瓦(其中烟气脱硫345万千瓦),在建烟气脱硫机组25台、对应脱硫装机容量670.7万千瓦,建成后脱硫装机占总装机容量的39%,每年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约82万吨。

在本次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集团公司承诺到2010年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44.9%,居五大发电集团中之首,体现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文化价值趋向。在“十一五”期间,华电需完成现役燃煤机组25台,对应脱硫装机容量503万千瓦脱硫改造建设任务,届时所有脱硫设施建成投运后将具备每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6万吨的能力,将为改善我国大气环境质量作出巨大贡献。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任书辉,科技环保部主任张东晓参加了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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