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着重四点开展电价和财务监管

分享到:
点击量: 280893 来源: 国际电力网

     围绕四个重点开展电价和财务监管工作电监会召开2008年价格与财务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今年电价和财务监管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做好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工作,加强对厂网之间电费结算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电价和输配电成本统计汇总分析,进一步加强输配电成本核算监管工作。

  据了解,电监会成立五年多来,价财监管尽管外部环境不够宽松,但在电监会及各派出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价财监管工作还是取得了不少成绩。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监管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为依法监管创造了条件。出台了《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暂行规定》,为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使跨区域输电价格审核工作有章可循,依法进行。制定了《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核算工作进行了初步规范,并建立了价财信息报送制度。二是价财业务监管得到加强,依法维护了市场秩序。电监会认真履行跨区价格审核职能,开展了厂网电费结算调查,维护了市场结算秩序;落实差别电价政策,组织开展了电价专项检查;积极参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认真做好价格改革等配套工作;配合节能发电调度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节能发电调度经济补偿办法的指导意见》。三是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不断推进理论**。开展了国外电力财务监管课题研究,完成了亚行电价形成机制与监管课题研究,并积极开展实践调研,提出了许多政策建议。

  在座谈会上,西北电监局、华中电监局、南方电监局等单位介绍了开展电力价格与财务监管工作的经验。来自电监会有关部门及各派出机构的60多位代表,在会上认真讨论了《〈跨区域输电价格执行情况监管报告〉编制与发布实施方案》、《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行为检查及监管报告的撰写工作方案》、《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跨区跨省输电损耗监管暂行规》,并就电力价格与财务监管如何完善定位、电力价格与财务监管的对象、内容、职责与监管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完)

*新资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