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分享到:
点击量: 283985 来源: 国际电力网

     从山东省诸城市供电公司获悉,为疏导因城乡用电差别和区域用电差别导致的电价矛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新年伊始,诸城市开始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此举意味着诸城农村平均电价下降0.2285元/千瓦时,每年将为农民减负1,200万元。

     由于农村低压电网线路长,运行维护费用高,长期以来,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农村用电价格比城市平均每千瓦时高0.23元。实行城乡用电同价,就是将现行农村电价高于城市电价部分,由城乡除化肥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共同承担,小幅调高城市电价,大幅降低农村电价。

     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惠民政策,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是诸城市自结束农村无电历史和进行农村电网改造以来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城乡用电同价后,除居民生活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变外,城市其他各类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37分。农村非居民照明电价由过去的0.9546元/千瓦时降至0.7336元/千瓦时,非普工业电价由过去的0.8745元/千瓦时降至0.6815元/千瓦时,农业电价由过去的0.69元/千瓦时降至0.516元/千瓦时。 (完)

*新资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