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部门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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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91563 来源: 国际电力网

恶意破坏电力设施将受到重罚。记者今天从电力部门获悉,依据《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今后四种情形下的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规定】新法重罚肇事者

  这四种情形包括:造成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的;造成1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6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造成其他危害公共**严重后果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119条第2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盗窃电力设备,危害公共**,但不构成盗窃罪的,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电力设备,没有危及公共**,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比照盗窃罪等处理。

  【现场】六成电力故障因外力破坏

  昨天夜里11时,长沙电业局95598接到客户电话——10千伏城东线文艺路口西至华侨大厦附近小区停电。

  电力抢修人员紧急出动后发现,由于某建筑工程队野蛮施工,把电缆挖坏了,引起电缆起火,造成停电。城东供电局副局长谢立毅告表示,短短3天时间内,城东供电局就已经处理了5起因为野蛮施工导致的电缆毁坏事故。

  “2005年来���今,野蛮施工刨断电缆以及盗割电缆等外力破坏造成的故障已占到电缆故障的六成,造成直接经济损3000多万元。”长沙电业局副局长张孝军表示。“盗窃、城市改造施工不当等是造成电力设施破坏的*大威胁。”今年长沙市共发生盗窃电力设施案件67起;城市改造施工不当事故20多起;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导致电杆折断或压断线路事故16起;机动车司机开车不慎,致使多次撞断杆线事故8起。

  “这些外力造成电力设施遭破坏时,一般高压开关会自动跳闸,线路不带电,而低压线路或电杆遭到破坏,线路仍然带电,容易触电和发生火灾。”张孝军忧虑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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